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年1月22日社家支字第1040900092A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(職)之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。
三、 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4年2月24日至104年3月25日止,請惠予轉介單親家長提出申請,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(電話:02-2321-2100轉132)。
四、 檢附104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表件,亦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(http://www.sfaa.gov.tw/SFAA/Default.aspx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(http://www.iwomenweb.org.tw/)下載。
衛生福利部函、計畫、申請表、同意書、切結書、證明書、切結書、問卷
|